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医师团队在线服务

提供多种引流渠道

内部资源免费开放

打造中医专业人才

首次合作赠送技能培训权益!
合作模式: 0元代理 | 产品批发 | 授权店 | 旗舰店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灸大夫 - 【CCTV互联网+中医行业合作伙伴】
16年智能无线艾灸仪i9上市,淘宝众筹503万完美收官
8年老牌企业

优质内容已认证

来源:灸大夫 发布时间:2020-08-20 15:01:46 阅读次数:1,192
本文摘要:您正在阅读的是《行业新闻》栏目的内容及相关推荐,本文由中国民族医药艾灸领域特邀作者原创撰写,另为您提供灸大夫特色产品,及相关搜索信息!
微信搜索【灸大夫】公众号,关注后每天第一时间获取灸大夫,最新推送的时下养生方案哦~!

粤中医规〔2020〕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可以点击链接进行详细阅读,内容来源于: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管理,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卫生部令第5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 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 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 书>等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的有关规定, 以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 (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 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六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七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以截至申请 之日满15年及以上为准),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障师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规定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下称《合同书》)。 《合同书》一式五份并经公证,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各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备案一份,指导老师的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重新办理《合同书》公证,并按前述要求报备存档;跟师临床实践时间延续计算。指导老师在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并带教的,须在《合同书》中列明。《合同书》应当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未出师的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一)采取理论自学及跟师学习的形式进行。以跟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每位师承人员要熟悉《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掌握一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其中,跟师学 习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跟师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20个工作 日。


(二)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对确有特 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时间3个月(含3个月)以内者,需提前提 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指导老师、及其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批准,报核准指导老师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存档,可继续学习并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申请出师考 核。中断学习时间一次3个月以上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应补齐学 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内容。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 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中医 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和中医经典著作以及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 出师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
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出师考核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制定出师考核考务管理制度,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并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
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向省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 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 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中医药管 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十七条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和组卷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第十九条 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
作;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第二十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其
临床实践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 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报名时间和考核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原则上与出
师考核时间同步, 具体时间由省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前3个月在全省 范围内进行公告。

第二十二条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
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三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国
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医
学综合笔试。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五条 师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
指导下,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六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 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七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出师考核与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及考核报名方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 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申请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
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根据国家有关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
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广东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5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版权保护:本文主要讲述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www.jiudaifu.com/industry/5625.html如需分享本页面,请保留文本链接

【3分钟前内容更新】部分可能涉及医学性、技术性等内容,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我司医学顾问,针对性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合作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湘雅医院

    湘雅医院

  •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 北京市中医医院

    北京市中医医院

  • 湖北省中医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 陆军958医院

    陆军958医院

灸大夫官网

© 灸大夫 深圳市灸大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园A40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非经营-2015-0047 粤ICP备14089977号-1
在本页您将了解到艾灸方面的相关知识,含艾灸穴位查询,艾灸仪器,艾灸养生知识,艾灸加盟等相关信息——灸大夫官网为您提供!
为加快您访问本站的速度,特在此列出您可能所在的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上顺序为随机排列)

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粤ICP备14089977号-1